近日,自治區人大常委會通過了《關於修改〈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的決定》(以下簡稱修改決定),自9月22日公佈之日起實施。修改後的條例,對國家工作人員超生的行為,不再一律予以開除處分。
據介紹,因為計生政策仍處於不斷調整的狀態,這次修改本著「可改可不改的,盡量不改」的原則作有限修改,以保證人口與計生政策在廣西執行的穩定性、延續性。
為了方便群眾辦理生育登記,修改決定刪除了原規定的「分娩後三個月內」的生育登記期限。對生育登記的程序,修改後的條例明確,依法可以自主安排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分娩前或者分娩後持雙方的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和其他相關證件,到一方戶籍所在地或者現居住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進行登記,免費領取計劃生育服務手冊。
為了與我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改革調整方向和廣西人口發展形勢相適應,同時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的相關意見,修改決定將原條例關於對依法被徵收社會撫養費的人員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的,「應當依法給予行政開除處分」的規定修改為「依法給予處分」。
- 閱讀更多 -
往下看更多文章
October 03, 2020 at 04:05AM
https://ift.tt/3cXqFsj
廣西修改計劃生育條例:公職人員超生不再「一律開除」 - 巴士的報
https://ift.tt/37CMnz5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